2008年7月,郑州宇光创新技术有限公司在向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申报2008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资料中,谎称其申报的“宇光IE微壳V1.0”产品已通过我中心检测,提供了伪造的《涉密信息系统产品检测证书》并加盖该公司公章。经核查,该产品并未经过我中心检测,其证书是伪造的。
郑州宇光创新技术有限公司伪造产品检测证书的行为属于严重违规行为,为加强涉密信息系统安全保密产品管理,根据国家保密局有关规定,我中心现将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1. 两年内不受理郑州宇光创新技术有限公司的产品检测申请;
2.将有关情况通报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和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
国家保密局涉密信息系统安全保密测评中心
2008年8月18日